【網民留言】留言時間:2020年11月18日
清水縣華遠科目三考場交警大隊考官不盡職責,沒有給科目三考試通過人員的成績單簽字,導致科目四預約成功但無法參加考試,交警考官在休假前未辦結自己的工作未盡到自己的職責就去旅遊,望有關部門能嚴查嚴管。
★【辦理回復】回復時間:2020年11月24日
清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關於反映華遠科目三考場交警考官不盡職責問題的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華遠科目三考場交警考官不盡職責問題,現答復如下:
我局安排專人負責調查處置,按照正常業務辦理程序,交警大隊在完成本周考試工作結束後,組織考官簽字及檔案整理等工作,三日內由外地考試學員所在駕校將整理好的檔案資料及考試合格成績表轉遞到駕駛證申請地車輛管理所,並及時通知學員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即科目四)。訴求人正好是剛剛考完科目三、未與駕校聯系,就預約了科目四考試(考試合格成績表還未轉遞到申請地車管所),導致無法考試及出證。在此工作中,我單位與駕校銜接配合不到位、也存在給駕考學員對業務辦理流程宣傳告知不到位的現象,考官休假是因家中有事,按程序辦理請休假手續,休假期間未離開清水轄區,不存在工作未移交進行休假的現象。下階段,按照省市要求,正在實施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應用工作,考試過程檔案將實行電子化轉遞,將徹底解決此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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